安排
對於受「新發展區計劃」影響的土地業權人、合資格住戶、商戶、農戶及有關人士,政府提出的主要安排如下:
- 分別在兩個新發展區內預留土地興建公屋,給予該區受影響的合資格住戶原區安置[註:此建議專為「新發展區計劃」而提出,有關住戶須符合一般入住租住公屋的條件,包括全面入息和資產審查。];
- 向持牌或已登記住用構築物、非住用構築物的合資格住戶發放特設現金津貼[註:此建議專為「新發展區計劃」而提出。];
- 向合資格住戶發放搬遷津貼;
- 向合資格商舖、工場、倉庫、船排、學校和教堂以及觀賞魚養殖經營者發放特惠津貼;
- 向合資格農戶發放各項適用的特惠津貼,並為符合資格的農戶安排農業遷置;
- 向受影響的真正務農人士推出特殊農地復耕計劃[註:此建議專為「新發展區計劃」而提出。];
- 向土地業權人發放土地補償;
- 向合資格新界鄉村屋地業權人按新界搬村政策發放補償及有關的特惠津貼;
- 向居於合法住宅物業的合資格佔用人發放特惠津貼;
- 向需要遷移的墳墓、金塔和神龕的認領人發放特惠津貼。
註:受影響的業權人或擁有土地權益的人士,倘若不滿意政府提出有關的土地補償/特惠津貼,可根據有關法例向當局提交法定補償申索。]有關上述第(ii)項的詳情請參閱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2013年7月15日的會議討論文件CB(1)1461/12-13(01)附錄3;同時,政府亦已就上述第(iii)、(iv)及(x)項提高特惠津貼金額或放寬領取資格,詳情請參 閱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2 0 1 3 年 1 2 月 6 日 第 3 項 的 會 議 討 論 文 件FCR(2013-14)33。
由於第(ii)項為新建議,當局稍後會就此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出撥款申請,以便實行。
有用連結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 - 收回及清理土地的一般特惠津貼及特設特惠補償簡介
http://www.landsd.gov.hk/download.php?file=tc/doc/NENT_Bkle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