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会在古洞北和粉岭北两个新市镇扩展部分,在符合特定准则和条件的情况下,以更严谨的要求处理「有条件契约修订申请」(包括原址换地),以确保符合新发展区规划及发展时间表。这些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项:
- 只有规划作私人发展的土地,方可提出契约修订申请(包括原址换地)以自行发展,其他私人土地将由政府收回发展。
- 有关申请须符合特定准则和条件,包括拟议用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及统一业权,以确保规划完整和全面。
- 私人发展必须能确保适时供应房屋和其他设施,而于原订发展计划时限前未能完成的申请,亦将由政府收回发展。
- 提出契约修订申请的土地业权人,须公平对待租户/佔用人,包括须提供与政府补偿安排相若的现金补偿方案。